关于取消白蚁防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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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宾市白蚁防治研究所
关于取消白蚁防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告
为贯彻落实《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【2017】20号)文件精神,我所自2017年4月1日起,取消白蚁防治行政事业性收费。取消收费后,我所将继续严格按照《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130号令)、《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》(省政府196号令)要求,做好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。
特此通告。
宜宾市白蚁防治研究所
2017年4月1日